隋唐时期政治制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4:04:45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
隋唐在中央实行的制度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分别为: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其中中书省主要负责起草政令.门下省负责对中书省起草的政令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过关,门下省就不签署,政令需要返回去重新拟定.而尚书省下辖六部,分别为吏礼户工兵刑六部.尚书省只负责政令的实行,一般不参与政令的起草与讨论.
在地方实行的制度为州县制度.
其中州的最高长官为刺史.县是比州更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其长官为县令.但是在州长官刺史之上,为了维护中央的通知,又特派了节度使,节制一州的行政与军事.就相当于是在名义的州的最高长官之上,又加派了一个临时驻扎的长官.但是后来演变成了常驻职位,成为一州实际上的最高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