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与“守法”有什么关系?有哪些事例可以说明两者的关系?越多越好,要有道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12:43:52
“爱国”与“守法”有什么关系?有哪些事例可以说明两者的关系?越多越好,要有道理.

“爱国”与“守法”有什么关系?有哪些事例可以说明两者的关系?越多越好,要有道理.
“爱国”与“守法”有什么关系?有哪些事例可以说明两者的关系?越多越好,要有道理.

“爱国”与“守法”有什么关系?有哪些事例可以说明两者的关系?越多越好,要有道理.
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包含着“爱国”和“守法”两方面的内容.记者近日就此对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魏英敏进行了采访.
记者:法国思想家卢梭在《政治经济学》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希望人们有道德吗?让他们从爱国做起.”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中,“爱国”都处于突出位置.这些是否意味着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公民都应当“从爱国做起”?
魏英敏:是的.爱国是一个公民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儒家传统文化里强调“舍生取义”,其意义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爱国一定程度上是保证人的生存自由权利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爱国的内涵与以往有了质的变化.封建时代执政者强调人们爱国,但本质是维护皇权,人民生活在国中,但国不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的政权,捍卫自己的根本利益.而爱自己的政权与爱共产党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共产党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领导人民建立新政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爱国与爱党是统一的.
爱国内容是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的.革命战争年代讲爱国,主要是为获得民族解放、夺取政权而英勇献身.现在讲爱国,主要是振兴中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只有国家强大了,国人才能扬眉吐气,国家才能为世界所瞩目.所以把爱国放在公民道德行为之首,是必然的;做一个有道德的公民要“从爱国做起”,则是必须的.
记者:有人说,爱国是一种情感,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是不爱国的.是这样吗?
魏英敏:把爱国当作一种情感,黑格尔就有这种看法.其实爱国不只是个情感问题,更是个道德问题,从道德上来审视爱国意识更准确些.如果说爱国是人们普遍存在的意识,那可以说世界上哪个民族都是爱国的.当然,这也要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爱国主义作具体的历史的阶级的分析,不能因此而模糊了爱国的阶级性.
记者:当前人们应当怎样做才能进一步体现爱国思想和精神?
魏英敏:中国人的爱国热情始终是强烈的,绝大多数人始终是爱国的.但也有一些公民在为国家尽义务上存在着不足,比如奉公守法的义务、照章纳税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义务等.而这些都是爱国的具体表现,离开这些讲爱国就是空话.所以说,爱国就是要从尽职责、尽义务、守法规等方方面面做起.同时爱国要求也是有不同层次的,前面说的是基本层次,危难时刻还要有献身精神,这是高层次的.
记者:接着卢梭前面的那句话还有一句:“但是,他们的国家待他们如陌路人,不给他们任何利益,他们怎能爱国?”这是不是说执政者越是热爱人民,越是关心人民利益,人民就越爱国?
魏英敏:是这样.英国哲学家洛克在《论宽容的信》中说:“在我看来,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自己的利益.”政府热爱人民,关心人民,为人民做实事,人民就会反过来加倍为国家效力.爱国与爱人民是互动关系.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是最爱人民的.当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特大洪水袭来时,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抗洪第一线慰问受灾群众,派出大批解放军指战员抗洪抢险,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深入基层,访贫问苦,慰问下岗人员,送上救济物资.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切切实实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怀,人民就会更加热爱党、热爱政府和国家.
记者:下面谈谈守法问题.记得1983年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央提出“五讲四美三热爱”的要求,那时好像没专门涉及守法问题,而这次“守法”被提到显要位置,说明了什么?
魏英敏:这说明我们的社会进步了.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制国家.现代化的国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建设上的,一是精神生活上的.在经济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法制建设和人们的守法意识不是显得更加重要了吗?精神生活上进一步加快了民主化进程,法治逐步代替人治,为此人们守法意识的重要性也就凸现出来了.法制是制度化的东西,而制度是相对稳定的、长远的、管根本的,不容松动,人人必须遵守.守法是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对公民的起码要求;公民也应当把守法当作基本的行为准则.公民守法实际上是尊重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意志.守法还意味着尊重公民的基本的自由权力.因为法是自由的保证,不守法就失去了这种保证.所以,强调依法治国,不仅要立好法、执好法,还在于守好法.
记者: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说的:“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那么,当前人们在守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
魏英敏:最重要的是谁更要守好法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反映人民意志的,人人应该守法.现在似有一些人有超出法律之上的特权,比如一些有执法权的人,有领导权的人,有行政权的人,他们往往不去自觉遵守法律,把自己置于法律监督之外,甚至干预公正执法.这样法律在生活中就不是刚性的,而是弹性的了.过去有一条规则: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现在不一定这样说,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可动摇的铁律.所以,除了普通公民要依法行事,重要的是手中有领导权、执法权、行政权的人一定要带头守法.
记者:作为军人公民应该怎样更好地守法、守纪呢?
魏英敏:军人守法、守纪的具体要求,在《军人道德规范》中都很明确.军人首先是公民,除了遵守军队纪律外,更要遵守国家的每一条法律,因为军人是社会群体中的先进分子,要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军人守法,既要有公民意识,还要时刻保持军人意识,以军人的行为规范高标准要求自己,这样才能自觉遵循守法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般贫困的大学生用以维持生计的手段,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做工赚取报酬。当然也有(3)遵纪守法,凭诚信获得报酬。一则 ,要严格遵守法纪法规,通过合法途径

哥们,你是华理的吧?

华理到

果断华理= =

华理党

又是华理的吧。。。

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包含着“爱国”和“守法”两方面的内容。记者近日就此对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魏英敏进行了采访。
记者:法国思想家卢梭在《政治经济学》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希望人们有道德吗?让他们从爱国做起。”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中,“爱国”都处于突出位置。这些是否意味着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公民都应当“从爱国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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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包含着“爱国”和“守法”两方面的内容。记者近日就此对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魏英敏进行了采访。
记者:法国思想家卢梭在《政治经济学》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希望人们有道德吗?让他们从爱国做起。”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中,“爱国”都处于突出位置。这些是否意味着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公民都应当“从爱国做起”?
魏英敏:是的。爱国是一个公民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儒家传统文化里强调“舍生取义”,其意义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爱国一定程度上是保证人的生存自由权利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爱国的内涵与以往有了质的变化。封建时代执政者强调人们爱国,但本质是维护皇权,人民生活在国中,但国不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的政权,捍卫自己的根本利益。而爱自己的政权与爱共产党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共产党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领导人民建立新政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爱国与爱党是统一的。
爱国内容是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的。革命战争年代讲爱国,主要是为获得民族解放、夺取政权而英勇献身。现在讲爱国,主要是振兴中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只有国家强大了,国人才能扬眉吐气,国家才能为世界所瞩目。所以把爱国放在公民道德行为之首,是必然的;做一个有道德的公民要“从爱国做起”,则是必须的。
记者:有人说,爱国是一种情感,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是不爱国的。是这样吗?
魏英敏:把爱国当作一种情感,黑格尔就有这种看法。其实爱国不只是个情感问题,更是个道德问题,从道德上来审视爱国意识更准确些。如果说爱国是人们普遍存在的意识,那可以说世界上哪个民族都是爱国的。当然,这也要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爱国主义作具体的历史的阶级的分析,不能因此而模糊了爱国的阶级性。
记者:当前人们应当怎样做才能进一步体现爱国思想和精神?
魏英敏:中国人的爱国热情始终是强烈的,绝大多数人始终是爱国的。但也有一些公民在为国家尽义务上存在着不足,比如奉公守法的义务、照章纳税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义务等。而这些都是爱国的具体表现,离开这些讲爱国就是空话。所以说,爱国就是要从尽职责、尽义务、守法规等方方面面做起。同时爱国要求也是有不同层次的,前面说的是基本层次,危难时刻还要有献身精神,这是高层次的。
记者:接着卢梭前面的那句话还有一句:“但是,他们的国家待他们如陌路人,不给他们任何利益,他们怎能爱国?”这是不是说执政者越是热爱人民,越是关心人民利益,人民就越爱国?
魏英敏:是这样。英国哲学家洛克在《论宽容的信》中说:“在我看来,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自己的利益。”政府热爱人民,关心人民,为人民做实事,人民就会反过来加倍为国家效力。爱国与爱人民是互动关系。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是最爱人民的。当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特大洪水袭来时,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抗洪第一线慰问受灾群众,派出大批解放军指战员抗洪抢险,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深入基层,访贫问苦,慰问下岗人员,送上救济物资。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切切实实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怀,人民就会更加热爱党、热爱政府和国家。
记者:下面谈谈守法问题。记得1983年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央提出“五讲四美三热爱”的要求,那时好像没专门涉及守法问题,而这次“守法”被提到显要位置,说明了什么?
魏英敏:这说明我们的社会进步了。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制国家。现代化的国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建设上的,一是精神生活上的。在经济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法制建设和人们的守法意识不是显得更加重要了吗?精神生活上进一步加快了民主化进程,法治逐步代替人治,为此人们守法意识的重要性也就凸现出来了。法制是制度化的东西,而制度是相对稳定的、长远的、管根本的,不容松动,人人必须遵守。守法是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对公民的起码要求;公民也应当把守法当作基本的行为准则。公民守法实际上是尊重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意志。守法还意味着尊重公民的基本的自由权力。因为法是自由的保证,不守法就失去了这种保证。所以,强调依法治国,不仅要立好法、执好法,还在于守好法。
记者: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说的:“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那么,当前人们在守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
魏英敏:最重要的是谁更要守好法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反映人民意志的,人人应该守法。现在似有一些人有超出法律之上的特权,比如一些有执法权的人,有领导权的人,有行政权的人,他们往往不去自觉遵守法律,把自己置于法律监督之外,甚至干预公正执法。这样法律在生活中就不是刚性的,而是弹性的了。过去有一条规则: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现在不一定这样说,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可动摇的铁律。所以,除了普通公民要依法行事,重要的是手中有领导权、执法权、行政权的人一定要带头守法。
记者:作为军人公民应该怎样更好地守法、守纪呢?
魏英敏:军人守法、守纪的具体要求,在《军人道德规范》中都很明确。军人首先是公民,除了遵守军队纪律外,更要遵守国家的每一条法律,因为军人是社会群体中的先进分子,要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军人守法,既要有公民意识,还要时刻保持军人意识,以军人的行为规范高标准要求自己,这样才能自觉遵循守法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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