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课文下注解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06:05:52
《伤仲永》课文下注解

《伤仲永》课文下注解
《伤仲永》课文下注解

《伤仲永》课文下注解
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