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02:20:08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合.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合.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合.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合.
因为在古代有这么一种说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也”.所以,那个时候的人是很少理发的,除非受父母之命.所以,才会用割发代首,以正军纪.

因为古人把头发看得很重,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说,而割发古人认为是对人的一种侮辱,满清入关时就要求中原人剃发,就引起了中原人的极为不满…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 ,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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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 ,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白话解释 曹操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地蹬过麦田,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相互传递着走过麦地,没一个敢践踏麦子的。老百姓看见了,没有不称颂的。有的望着官军的背影,还跪在地上拜谢呢。 曹操骑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里飞起一只鸟儿,惊吓了他的马。他的马一下子蹿入田地,踏坏了一片麦田 曹操立即叫来随行的官员,要求治自己践踏麦田的罪行。官员说: “ 怎么能给丞相治罪呢 ?” 曹操说: “ 我亲口说的话都不遵守,还会有谁心甘情愿地遵守呢 ? 一个不守信用的人,怎么能统领成千上万的士兵呢 ?” 随即抽出腰间的佩剑要自刎,众人连忙拦住。 这时,大臣郭嘉走上前说; “ 古书《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自杀呢 ?” 曹操沉思了好久说: “ 既然古书《春秋》上有 ‘ 法不加于尊 ' ,的说法,我又肩负着天子交给我的重要任务,那就暂且免去一死吧。但是,我不能说话不算话。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 ” 于是,他就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 “ 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 ” 曹操又派人传令三军:丞相践踏麦田,本该斩首示众,因为肩负重任,所以割掉头发替罪。 现在的人觉得剪头发是件很正常的事,可是,古代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严于律己,实属难能可贵。 真实的割发代首: 给《三国演义》注解的毛氏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这是不对的,其实这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叫做:“髡(KUN四声,音昆)刑”。我们知道,古代人都是长发,用簪子固定住。而短发的只有一种人:奴隶! 古代越国人都是短发,所以被说是野蛮人,在中原人看来,短发是低贱的象征。包括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罚为奴隶,但是不肯能会真的让堂堂一个士人去挖煤吧!他受的刑罚正式这种刑。 这种刑罚对人身没有伤害,但却是心灵上的极大处罚,尤其在古代,阶层分工明显,这种刑罚施予到士人身上,更甚于杀掉他!! 曹操没有杀掉崔琰而仅仅是对他施予这种刑罚,由此可见一斑。 而另一方面。曹操身为一个君主,能够自己将自己处以奴隶的刑罚,这也算是很少见的了。 至此,曹操手下“众军皆惊”,没有一个敢违背曹操命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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