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门阀士族制度一样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18:04:54
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门阀士族制度一样吗

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门阀士族制度一样吗
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门阀士族制度一样吗

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中国的门阀士族制度一样吗
这4个等级至法经、法典时代,日趋严格.在职业上,各种种姓原则上是世袭不变的.按《摩奴法典》规定,高级种姓由于“穷困”可以从事低级种姓的职业;相反,低级种姓不得从事高级种姓的职业.在婚姻上,各种姓原则上同姓通婚,即实行内婚制.《摩奴法典》规定,高级种姓之男因“贪欲”可以娶低级种姓之女;相反,低级种姓之男不得娶高级种姓之女.前者称“顺婚”,后者称“逆婚”.职业世袭化和种姓内婚制是种姓制的基本特征.不同种姓的人还不能同坐、同饮食.此外,各种姓间,特别是前3种种姓和首陀罗之间,在宗教社会生活和法权方面,都有严格的界限和区分.前者有权参加雅利安人的宗教生活,经过入门式(入教式)称为再生人.后者无权,故称为非再生人.在法律上对再生人与非再生人刑事犯罪、债务和继承等民事纠纷都有不同的规定.婆罗门教经典对各种姓间的关系所以作如此严格的规定,旨在保证高级种姓、特别是婆罗门种姓的特权利益.
  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在舍和首陀罗中间,繁衍出很多从事不同职业的小集团.这些小的职业集团逐渐脱离原来的瓦尔纳而成为单独存在的迦提.迦提具有瓦尔纳职业世袭和内婚制的基本特征,属被压迫等级 ,社会地位低下.《摩奴法典》记载59种迦提,其中最受压迫的是所谓逆生的6种迦提:苏特(看管马和战车者),马哥陀(商人),维底哈卡(服侍妇人),阿尧哥沃(木匠),刹特里(捕杀穴居动物者),旃荼罗(运搬无亲人的尸体和执刑者).在这6种人中,旃荼罗的地位最为低下,最受歧视,为古代“不可接触者”(贱民)的代表.后来迦提的数目愈演愈多,四个瓦尔纳的区分越来越失掉意义,从而这一概念逐渐消失而为迦提代替.
  英国殖民者入侵印度后,种姓制度继续存在.据1931年英国殖民当局对印度所进行的人口调查统计,全印已有3500种卡斯特.其中被压迫种姓有429 种,大约有6000万人.印度民族主义者注意到被压迫种姓问题,1931年,M.K.甘地为唤起”贱民“群众参加民族独立运动,要求废除贱民制,倡导提高贱民地位的哈里詹运动.1942年“贱民”出身的安伯德卡成立全印度表列种姓联盟,领导“贱民”进行合法斗争.今日印度,“贱民”的数量将近一亿,种姓问题仍然是社会上的一个重要问题.
  印度斯坦人除印度教徒实行上述种姓制度外,穆斯林受其影响,也有赛义德、谢克、穆格尔等种姓之分.印度其他民族包括奥里亚人、比哈尔人、古吉拉特人、坎纳拉人、拉贾斯坦人、马拉雅兰人、马拉地人、桑塔尔人、泰卢固人等,都实行种姓制度,但种姓名称及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比哈尔人分为婆罗门、巴明、拉吉普特、吠舍、迦耶斯特和首陀罗6个种姓,界线森严;而奥里亚人则分为婆罗门、坎代德、戈拉腊、拉柬尼耶和首陀罗5个种姓,制度不严,种姓地位还可升降;拉贾斯坦人也分为5个种姓,地位不高的马哈金种姓的人主要从事工商业,却相当富有,以加尔各答为中心,资本主义发展较快.
  尼泊尔的尼瓦尔人实行种姓制度,以婆罗门最高,清道夫最低;后来佛教徒也实行种姓区分,以古巴久最高,贾普最低.斯里兰卡的僧伽罗人的种姓制度则具有世俗性质,以瞿维种姓(耕种者)最高,罗陀种姓(洗衣人)最低.孟加拉人中印度教徒分为婆罗门、维迪耶、迦印斯特和首陀罗4个种姓,其中迦印斯特种姓有文化,往往身居高位,出了许多社会活动家和宗教领袖.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独立后,印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消除种姓歧视.首先是制定了有关法律规定.1948年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社会的进步,印度的种姓制度也在发生变化.如种姓制度中的内部通婚制受到冲击,如高种姓的女子现在也同低种姓的男子通婚了.人们对职业的看法也有所改变,衡量职业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为基础,而以金钱、权力为基础.在城市里,各种姓人们之间加强了来往与交流.
  魏晋南北朝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现象,是士族门阀制度的存在.士族,又称世族、高门大族,其对立的称呼是庶族、寒门.它们之间的根本区别不是基于官职的高下或财产的多寡,而是基于宗族的血统.在汉代,已经日益明显地形成许多世代官宦的豪门大族,他们的子弟,比一般人更容易获得政治权力.经过汉末大乱,这些豪门大族成为具有很强独立性的社会力量.他们有自己的庄园、私人武装和大量的依附农民,使任何统治者都不敢忽视.一代雄豪的曹操,也未能在根本上摆脱对豪族的依赖.后来曹丕为了做皇帝,更采用“九品官人”的制度,承认士族(即豪门大族)有政治上的特权,以换取他们的支持.所谓“九品官人”,是一种选用官员的方法.由各州郡的士族人士担任大中正、中正,对本籍士人的品行加以鉴定,分为九等,由朝廷依次录用.但实际品第人物的标准主要是门第的高下,因而形成士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以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士族为了保证自己的政治特权,又通过婚姻相互联结.除了特殊的例外,士族与庶族之间是不通婚的.
  门阀制度的存在,加强了士族的地位和独立性.政权有兴替,朝代有更迭,士族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其地位却很少受影响.他们在客观上也给这个动乱的时代带来某种稳定因素.但在士族与皇权、士族与庶族之间,不可避免地要产生矛盾.皇权的主要依靠是士族,但也常常采用各种方法来抑制士族势力的过度膨胀,包括任用庶族人士.庶族在政治上出路艰难,但并非毫无机会(南朝宋、齐、梁、陈四代皇室,都出自寒门).他们对士族控制政治权力的现象,常常提出强烈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