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既是罪恶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3/29 19:16:18
装饰既是罪恶吗?

装饰既是罪恶吗?
装饰既是罪恶吗?

装饰既是罪恶吗?
“装饰既是罪恶”—阿道夫.卢斯\x0d理解这些建筑界大师先贤的话,或者说是理论,还是应该放到那个时代背景里去理解,同时还要考虑作为他本身经历对这些思想的影响.\x0d《装饰与罪恶》(Ornament and Crime)通常被看作是一篇典型的现代主义者的论文,但这是极大的误解,实际上是阿道夫·卢斯攻击“分离派”并反对凡·德·威尔德和“维也纳制造工场”的文章.[1] 对于卢斯激进观点“装饰是罪恶”的引用如果脱离他言论的具体环境,则很容易产生误解忽视了卢斯理论的矛盾性与复杂性问题.所以对“像谜一般的不可思议的”卢斯及其理论观点需要重新认识.\x0d节选自《阿道夫·卢斯:装饰不是罪恶》作者:李彬\x0d文中指出卢斯指责的是作为“分离派”所运用的装饰手段:形式与功能设计上没有完美结合,在材料运用的工艺和成本没有从材料本身出发,这样的设计不能满足机械化生产的要求和大众的消费要求.因此他指出“分离派”的装饰是罪恶的.\x0d卢斯年轻时的石匠经历使他认识到了“材料的真实性”,后学在校习手工艺,深受“新艺术“运动和”工艺美术“运动影响,追求设计体现材料特性,强调简单,反对华而不实的设计.这段经历很明显影响了他对装饰的看法,认为装饰不仅是浪费工艺和材料,同时也受了工艺的奴役.\x0d随后,在德累斯顿求学的经历,使其深受森佩尔和欣克尔的影响,辛克尔认为装饰必须适度,虽然坚持古典主义做法,但建筑建筑形体的纯粹性.卢斯从中看出欣克尔建筑从未被单纯的装饰掩盖住其精髓,而是以整体的外在形体表达古典建筑的秩序.(我认为这里可以理解为设计中装饰的存在不是为了装饰自身而是为了建筑的整体.)\x0d有碍于国内陈腐的学术氛围,卢斯成为首批来到美国的欧洲建筑师,受到英美建筑师对于装饰的观点和对于材料及工艺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摧毁了卢斯的观点.\x0d最终,他回到维也纳.(太多了太累了,不专属了,直接引用.出处同上文引用)\x0d肯尼思· 弗兰姆普敦在《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中对卢斯的描述是以“阿道夫·卢斯与文化危机”为标题的,因此某种程度上,卢斯更多是以文化批评家而不是建筑师身份出现的.作为当时维也纳知识分子圈子里的重要角色之一,通过对19 世纪末全欧洲装饰重新流行时期的“表面虚饰”(superficial fripperies)手法的争论,卢斯坚定地支持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认为所有的文化都取决于它和过去的某种连续性,即维也纳的建筑应该追求结构,如实和体量明确的深层次的美学.[12]实用创新的盎格鲁文化对卢斯的深刻影响促使他归国后为维也纳媒体撰写了大量观点尖锐的批评文章.在文章中,他批判分离派的有意识的装饰设计,尤其是建筑师凡·德·威尔德的“总体艺术”.尽管分离派努力在外加的“装饰化”和由功能决定的“装饰”之间维持微妙的平衡[13],但是缺陷仍然是非常明显的.维也纳分离派在设计时候没有脱离“新艺术运动”风格,对材料的经济成本以及工艺加工的效能都没有从实际出发,没有真正把设计的形式与其应有的功能结合起来,所以他们的设计不能实现机械化生产的要求也无法满足大众的消费和认可.20 世纪初维也纳文化危机的大环境促使社会对装饰重新批判认识,而作为文化批评家的卢斯敏锐地洞察到现代文明应该最好排除毫无用处的分离派装饰,认为装饰是一种文化上的退化,外加装饰是不经济且不实用的.当然多少也有个人因素在里面,因为他1898年在分离派的杂志《神圣》上发表过两篇文章后,要求对分离派会馆中一个小房间进行室内设计,遭到了霍夫曼的拒绝,这似乎导致了他对霍夫曼、奥尔布里奇和分离派建筑的仇视.[14]卢斯装饰理论成熟的标志是1908 年在维也纳文学与音乐学院以装饰与罪恶为主题的演讲,[15] 却被后来的纯粹主义者们脱离当时具体的言论环境,煽动为所有装饰都是罪恶,从而把卢斯简单归为现代主义者.对比1912 年卢斯创办的建筑学校所传授的对过去古典色彩浓厚的风格学习的具体内容,就会发现其实卢斯是个不折不扣的古典主义者,或者说是个不彻底的现代主义者.\x0d可见卢斯有关”装饰既罪恶“的言论既有时代背景也有个人经历的影响,并且具有针对性.在建筑理论与历史的发展中,这样的看似过激的著名言论很多,例如”建筑是机器“、”少就是多“、”少既无聊“,等等看似过激的言论,不是被人断章取义,就是在特定的背景下的特定的宣言.\x0d最后,我认为,在建筑设计上,装饰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材料的材质、颜色、工艺都可归为装饰的内容,但是,正如卢斯所指出的,有违建筑本身功能、气质、精神的装饰,繁复无用的装饰,浪费材料的装饰,可以视之为”罪恶“!